江苏人事考试网:728341226
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档案馆)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部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新区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的职责。
因工作需要,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
(二)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nghangzp)上发布。
2、公示期: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5日中午12:00。
(二)报名阶段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5日中午12: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
(5)各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历、中共党员证明电子照片(上传至“资格证书”栏内)。
注1:中共党员证明指党组织关系证明、党员活动证等。
注2:工作经历证明(两者选其一即可)可包括(1)经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离职证明等)(2)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记录。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20;025-84687314。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6日中午12: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2、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审通知为准。
(五)考核
1、考核采用测试(形式可包含纸笔测试、线上测试或素质测评)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将根据考生人数及疫情情况而定。
2、考核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3、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5、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按照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总成绩核算。
(六)体检及考察
1、总成绩公示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3、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公示
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部及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