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考试网:728341226
盐都区部分卫健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不良社会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盐都区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按照报名所需材料要求将原件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一同提交至盐都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用工作邮箱,同时加入盐都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指定QQ群进行“微填报”,备注群名片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类别+报考者姓名。提交材料邮箱地址为:ydwjzzrs@163.com,公开招聘指定QQ群名为:盐都区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用群,群号码:777262056。
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及时联系报名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23日(23日下午17:30截止)。
报名联系电话:0515-88401393、6996030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报《盐都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在《报名表》上粘贴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PDF件各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扫描PDF件(除应届生以外)。
③《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职称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PDF件各1份。
2.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情况报请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在QQ群里通知),考生应聘期间须关注“盐都区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用群”,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群通知考生不能及时回复、或考生所登记的联系电话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du.gov.cn/col/col2611/index.html)发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区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其中:2020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者须提供学校盖章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其他考生提供报名时提交邮箱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考生须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及履职等基本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第3和第11派驻组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第3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25005,区纪委监委第11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25169。
咨询电话:区卫健委0515-88401393,区人社局0515-88426131。
附表: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