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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5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常州市测绘院(常州市地理信息智能技术中心)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国知名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和研发单位。拥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八个专业甲级)单位,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测绘工作,研究全市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及其测绘和数据处理技术。主要职责为:(一)承担新型基础测绘标准、智慧城市空间数据标准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各类采集、处理和融合应用新技术研究、应用及推广;(二)承担新型基础测绘的生产、更新、维护、开发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市地理国情调查、自然资源(含土地利用)的调查和监测等,建立和维护空间信息(时空大数据)共享服务云平台,以及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空间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等;(三)承担规划测绘、国土测绘(拨地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研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承担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行政界线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海洋测绘,为全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测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国家甲级测绘资。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测绘和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为:(一)承担区内各项基础测绘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支撑等技术保障工作;(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各类专题信息采集、处理和融合应用;(三)承担规划测绘、国土测绘(拨地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四)承担自然资源的调查和评价等应用;(五)承担空间信息资源在各部门的共享服务应用等;(六)承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行政界线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包括:
(一)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须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测绘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13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2020年毕业生须于2020年11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研究生须于2020年1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专业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三等奖学金2次;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zrzy.jiangsu.gov.cn/cz/)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选择多个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报告厅(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29号227室,详见现场通知)
(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2021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到报名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报名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疫情防控要求。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现场报名考试当天,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考生应独自进入报名考核点,不带陪同人员,除身份验证和面试环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考试办法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反馈成绩。
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29700,0519-89883396,0519-88060700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060739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1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0/IQCNPLQO_1105/46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