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职称(学科)”条件按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设置并审核〔省外职称(学科)名称不一致的,结合应聘人员教学及研究方向认定〕。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
招聘岗位详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yzzpbm@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
(1)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14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5日09:00-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6日9:00-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7日 9:00-16:00。
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8日 8:00-22:00。
(2)岗位代码为03--06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4月14日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87893369。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符合按2021年毕业生报考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笔试费后,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
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岗位代码为03--06岗位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考核。
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岗位的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从应聘01、02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 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上公布。03--06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01、02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我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时,我校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由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上公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1.01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模拟上课占70%,答辩占30%。
2.02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模拟上课占60%,答辩占20%,专业技能占20%。
3.03--06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2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03--06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我校在01、02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01岗位按模拟上课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模拟上课分数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02岗位按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上课成绩仍并列者,按专业技能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分数仍并列的,进行加试)。03--06岗位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我校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做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做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咨询电话:
0516-87893608联系人:李老师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0516-87893369联系人:杜老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0516-83732198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