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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10名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该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交警铁骑(警用摩托车)机动化巡查,疏堵保畅,协助民警动态查处交通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和参与重大活动交通保障等。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3.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奉献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兴化市户籍,男性,报考时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净身高在175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现正在公安系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况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 12月20日- 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兴化市中和路2号)。
3.本次报名工作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1)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证件照(高320×宽24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4)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
(5)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市公安局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三)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考核加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40分)、4*10米往返跑(30分)、立定跳远(30分);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三项合成总分低于5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退役军人加2分、党员加2分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兴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管理,月工资约5000元(含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公安局、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0537942(兴化市公安局)
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