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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钟楼区和谐社区建设水平,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经钟楼区委、区政府批准,由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工作。
(二)具有常州市户籍。
(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不限工作年限;非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20年8月31日工作满一周年)。
(四)持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须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男性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尚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须大专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数:(共100名)
北港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5名;
新闸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2名;
五星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社区管理)23名;
五星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综合管理)20名;
永红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23名;
西林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2名;
南大街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18名;
荷花池街道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干事7名。
三、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zl.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0 年4月26日9:00— 4月29日11:3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缴费时间:2020 年4月 26日9:00—4月29日16:00。
2.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低保对象报名费先缴后返,5月份凭低保证到民政局527室领取)。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最终状态为准。
4.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缴费并查看缴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缴费(临近缴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缴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及时关注http://www.czks.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打印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因疫情影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1:2,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简章发布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
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七)体检
1.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与公示
1.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公示。
(九)聘用
1. 人员一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尚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两年内取得资格证书,否则合同到期不再聘用。
2.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88890527
监督电话:8889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