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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受盐城市总工会委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热爱工会工作、群团工作,具有良好的学习研究、沟通表达、宣传组织等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区工会综合工作人员2名
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8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党群工作经验及良好的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岗位二:镇街工会工作人员2名
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8日后出生,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8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岗位三:园区工会工作人员4名
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8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上述三个岗位的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3、有3年以上工会工作经历;
4、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工会工作者。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人员性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性质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作人员,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须服从我区工会的工作岗位分配。
工资待遇:参照区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另缴纳社保、公积金。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于2020年4月 20日-2020年 4月30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料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统战群工处1807办公室(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进行报名。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和笔试的时间、地点等。
2、报名联系电话:季女士,0515-68821839。
3、报名材料:
报考岗位一(区工会综合工作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1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在线”网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图;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岗位二、三(镇、街、园区工会工作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1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人岗相适度评价。由招聘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
3、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含所占权重,下同)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和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4、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笔试×40%+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2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取人岗相适度得分高者参加面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
市总工会 0515-88329799
区纪工委 0515-68821659
区组织部 0515-68821857
八、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所有。
附件: